网友:这次百佳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意向书感觉就像一张废纸,缔约过失案改变了中国的商业模式,证明了无论公司的大与
小都要做到诚与信。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不能为一己之私而毁公司几十年辛苦建立之信誉。
网友:开发商也不要那么厉害,以后谁敢和你们去谈,给拓展的人一条生路。
网友:相信百佳如此国际性的大企业,不可能做出如此不守信誉的恶行,应该是某些人因为个人利益做出这样的决定
网友:这篇文章真的是给很多开发商以警视,意向书的签订不是那么简单的。
网友:明丰广场现在做起来了,也开始有点牛气了,不怕得罪人。怎么不敢刚开始闹纠纷的时候就把事件公开捅出来?
网友:据说明丰的老板是在收到百佳的撤场说明书的第二天就说了要上法庭的。只不过打官司打了两年而已。
网友:做生意诚信至关重要,百佳这么大一家公司还做出这样的事,真令人汗颜...
网友:法院都判决了,百佳这次肯定是不对。但比起零售商的过失,开发商的利益驱动是对《意向书》的推波助澜,很多开
发商与大型零售商家还没有签订正式的协议,就拿着《意向书》甚至有时只是某家大型零售商和他们初步接触过,就对
外瞎吹,糊弄其他中小品牌商家,该类现象比比皆是,你们客观说说,这些现象主要是谁的错?
网友:百佳应该重新检讨一下,不能让某些人的过失而失去公司信用啦经查实是个人失职,应该要负责
网友:就是呀,都签订了《租赁意向书》,谈了两年了,开业时却不来,他也太不讲信誉了。
网友:不过百佳这样做的确也有不对,既然不确定进不进,还要求别人开发商弄这个弄那个的。到最后一张纸,拍拍PP就走
人,还跑到别人隔壁去开店。唉,于情于理都不能原谅的。
网友:希望能给品牌商提个醒了,虽然一向被开发商宠坏了,但是也得慎重签定“意向书”。 |